v00008威尼斯关于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者:嵇娟娟发布时间:2020-10-07浏览次数:601

各班级: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19-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我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9-2020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2018级专转本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从入学第6年开始(2014年入学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特殊情况(休学、支教等)请另附文字说明。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及入学以来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均需在同年级同专业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关于绩点排名情况,有意申请的同学可以联系学工办助理闫亚丽查询。

2、至少获得过两次二等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且入校以来无任何通报批评和违纪行为

3、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我院可向学校推荐1-2名额

 

四、申请程序

1、学院发放通知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议。

 

五、材料递交

1、电子稿纸质稿: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证明

 

时间请于1013日下午4前交给闫亚丽QQ:1832771583

 

工作联系人:学工办周老师,联系电话:8656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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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7日